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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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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1272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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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0757-81852092/0757-81852096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63000
起拍价:12725510 保证金:2,500,000 元
评估价:18,179,3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网拍组 联系电话:0757-81852092/0757-81852096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110时起至2026年5月12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gpai.net,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20295,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加价幅度

1.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420196号,土地证号:国用(2013)0300049,房屋建筑面积1127.05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住宅,登记日期:2001915日,土地使用期限:207346(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介绍)

特别提醒:

1、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2、上述不动产庭院的一少部分及主出入口占用了案外人的土地,该情况请参考附件中的宗地图辨别确认。本次拍卖仅包含证载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超出部分不属于本案的拍卖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竞得上述不动产后,自行根据土地宗地图围蔽隔离产权范围内的空间,相关费用需自行负担,因此可能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与案外人进行协商;

3、经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调查,上述宗地受到开发利用限制,该项目不得多地块、同地块统筹高低配降低容积率(低于1.0),不得规划设计独门独栋或独门独院,“联排”不少于三联,“叠拼”不少于2联,单独住宅应具有多个可分单元

2.起拍价人民币12725510元,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63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可能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撤销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4.【委托竞买】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7-81852138);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5.【联合竞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7-81852138)

6.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本案执行人员提交有效证明,经本案执行人员核实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

标的展示时间:20265815

报名看样截止时间:20265716时30分。

看样咨询电话:4008-363-020

看样预约报名电话:13527614917(仅接受短信预约报名)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处(自行前往)。

有意看样的竞买人应提前发送短信预约看样报名,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位于XXXX房;看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手机号码:XXXXXXXXXXX。成功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标的展示地点,逾时不候,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竞买人成功报名,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特别提醒:本院根据报名人数及法院工作实际对本次集中看样作出适当调整。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3.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无论是否实地看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7.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8.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3)粤0605民初33503号民事判决书

八、【税费负担】

1.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联系本案执行人员,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票据原件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参考附件的《存量房交易计算公式汇总表(仅供参考)》,或可扫附件中二维码登录房产智算器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锁定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或拍卖未成交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358314166)。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5)粤0605执20295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

3.买受人应按照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余款支付完毕,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096、81852092、8185250781852138。

本案的执行人员:九江法庭郑法官,电话:0757-81866083书记员,电话:0757-8651201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公拍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0-3720

竞拍流程指引:https://www.gpai.net/sf/help.do?Action=n-process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贷款服务: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的,可于参加拍卖前向以下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范围由银行负责审查。申请司法拍卖贷款的,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银行出具的《同意贷款意向书》、《同意购房贷款承诺书》及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号窗口材料收转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并将拍卖首期款【拍卖首期款(含保证金)=拍卖成交金额-银行拟发放的贷款金额】缴纳至本公告第十一点指定的银行帐户,不能如期提交的,竞买人须按照本公告第十一点的要求支付拍卖余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人:张经理13726327877(微信同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联系人:陈经理19878777608(微信同号)、李经理19221725633(微信同号)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gpai.net,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提示】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五、【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锁。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六、【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余款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拍卖余款后,应按照拍卖公告的指引告知法院并等待进一步通知,严禁未经法院的许可自行处置拍卖标的物,如开锁换锁、清空、搬迁、拆卸等。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八、【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税费负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联系买受人以及买受人能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及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院无法联系买受人或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注:以下资料摘自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的评F25124190037资产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和范围

1、估价对象和范围

估价对象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的一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127.05㎡,土地使用权面积2194.9㎡。

估价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红线内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网络、围墙、道路等),不包括动产、林权、相关债权债务和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和权益。

2、权属状况

估价对象的权属人为胡展鸿,其余权属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估价对象

权利性质

用途

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

出让/自建房

住宅/住宅

2073/4/6

2194.90

1127.05

合  计

2194.90

1127.05

3、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四至:东面至医院,南面至泰康北路,其余面临空地;宗地红线外具备“五通”(通电、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讯),地上建成建筑物,已进行开发。

4、建筑物状况

估价对象地上建设有一幢4层钢混建筑物,建筑面积1127.05㎡,瓷砖外墙,玻化砖地面,造型吊顶天花,乳胶漆墙面,水电设施齐备,中等装修,维护状况良好;估价对象宗地上建设有私家花园,水池假山造景,园林树木,景观较好。

二、价值时点

估价人员于2025年08月20日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设定为实地查勘日2025年08月20日。

三、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采用合理的估价方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判断,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5年08月20日的估价结果为¥1817.93万元,评估单价为16,13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柒万玖仟叁佰元整,详细信息见《房地产估价明细表》。

房地产估价明细表

序号

估价对象

权利性质

用途

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万元)

备注

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

出让/自建房

住宅/住宅

2073-4-6

2194.90

1127.05

16,130

1817.93

 

合  计

2194.90

1127.05

--

1817.93

取整到百位

四、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一般假设

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佛山市(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复印件等资料,我们未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如因委托人提供资料有误而造成评估值失实,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人民法院未明确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本次以评估对象实地查勘完成之日作为

价值时点,如该时点与委托人的实际需求不符,需重新委托估价。

4、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的方式作为本次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

5、人民法院未明确估价对象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师通过尽职调查,也未能发现相关情况。本次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特殊的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即本次估价不考虑特殊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6、人民法院未明确存估价对象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本次假定评估对象不存

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

7、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财产处置费用从财产处置价款中扣除,但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处置费用一般以成交价格为基数,在评估阶段难于准确计算,故本次评估结果未扣除上述费用。

8、评估对象被迫转让及处置后被执行人不自愿配合交付因素会对评估结果的不利

影响,但经评估人员调查,一般涉执房地产成交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强制性执行交付,故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该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

9、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于价值时点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核对查勘对象与评估委托书载明的财产名称、坐落和财产范围等为一致。

10、估价对象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本次暂未有评估人员知悉的交易限制、交易主体限制、交易费用增加、转移登记限制等因素存在,故本次未考虑上述因素对估价对象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未定事项假设

本次估价无未定事项假设。

(三)背离事实假设

本次估价无背离事实假设。

(四)不相一致假设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估价对象房地产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土地使用权地址为南海区九江镇水南村委会,本报告假设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沙头沙龙路水南路段医院侧为其唯一地址。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记载,估价对象处于查封和抵押状态。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查封、交易限制及闲置土地认定等瑕疵因素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评估结论基于以下假设前提得出:估价对象不存在查封情形、无交易限制。

(五)依据不足假设

本次估价未获取到部分建筑物建筑年份,本次以勘察成新率假设为综合成新率考虑其折旧情况。

(六)报告使用限制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本估价报告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报告使用人在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本估价结果无效。

2、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任何

公开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3、本报告由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使用的特别提示

1、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用途、使用人、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否则,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不承担责任;

2、评估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评估对象处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当被视为对评估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

3、财产拍卖或者变卖之日与价值时点不一致,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对象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欠缴税费状况等与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时的相应状况不一致,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

4、在评估报告使用期限或者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评估报告或者评估结果未使用之前,如果评估对象状况或者房地产市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

5、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可对评估报告的参照标准、计算方法或者评估结果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说明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委托评估行业组织进行专业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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